招标编号:HBAH10031006710104-KC
滦县杨柏线(迁安界-国道205段)改建、何茨线(桃园-国道205段)改建工程已经滦县发改局以滦发改字〔2010〕16号、〔2010〕14号文件批准建设,招标人为滦县交通局,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及补助资金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,现对本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,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(以下简称“投标申请人”)提出投标申请。
1、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
1.1建设规模及技术标准
建设规模:杨柏线(迁安界-国道205段)改建工程位于滦县九百户镇和雷庄镇。路线起于迁安界,途径郭各庄村、郝庄村、九百户村、安家楼村、南赵庄子村、小河湾村、大河湾村、河新庄村,终于国道205线,全长约14.7公里,路面宽8.5米。采用二级公路标准,设计速度40公里/小时,沥青混凝土路面;
何茨线(桃园-国道205段)改建工程位于滦县东北部。路线起于桃园村,途径郭庄村、西刘各庄村、泡石店村、老站村,终于国道205线,全长约7.95公里,路面宽8.5米。采用二级公路标准,设计速度40公里/小时,沥青混凝土路面。
1.2招标范围及合同段划分
(1)本项目的所有勘察和设计工作,包括公路工程(含路线、路基、路面、桥涵等)、交通安全设施等勘察设计工作;
(2)包括本项目的勘察、一阶段施工图设计、概预算文件编制、施工招标时所需的图纸以及后续服务等;
本次勘察设计招标共一个合同段。
2、申请人的资格要求
2.1资质要求:要求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、公路行业(公路)设计甲级。
2.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申请。
2.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,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,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,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,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。
2.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审查,投标申请人应满足资格审查标准要求。
3、勘察设计周期
自签订合同书之日起30天内向招标人提交设计文件;施工现场后续服务从工程施工开始至竣工验收止。
4、招标文件的获取
4.1请投标申请人于2010年3月3日至2010年3月9日每天上午9:00-11:30时,下午14:00-17:00时(法定节假日除外,北京时间,下同),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、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、单位介绍信原件、购买者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以上所有证件的复印件一份(A4幅面,全本复印,逐页加盖单位法人章),到河北省唐山市建设北路99号火炬大厦16层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。
4.2每份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人民币,售后不退。
5、投标文件的递交
5.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3月23日9时00分,地点为河北省唐山市建设北路99号火炬大厦16层会议室。
5.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,招标人不予受理。
6、发布公告的媒介
本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(http://www.hebeibidding.com.cn)、河北省交通厅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网(http://qlgk.hbsjtt.gov.cn)上发布。
7、联系方式